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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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先双优”评选工作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我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规定,每年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一先双优)。今年要求在615日之前完成这项工作。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1)优秀党员的评选,要求在我校工作学习满一年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要求在我校做党务工作满一年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的干部。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要求成立的时间满一年。

2、评选标准以“实施方案“为依据。

3、评选比例

1)优秀党员占正式党员总人数的10%

2)优秀党务工作者占党务工作者总人数的10%

3)先进基层党组织占基层总数的10%

4、评选办法

1)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2011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参照2011年全校表彰先进的情况,由下而上提名,由党总支委员会确定。

2)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全院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对照优秀党支部的条件(见“实施方案“)总结工作,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本支部大多数党员认为够先进党支部的,上报党总支委员会审批,党总支委员会认为符合条件的上报党委批准。

各党总支委员会自评符合条件的,同时上报党委审批。

5、评选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

1615日之前,各党总支上报评选结果。

2)在上报名单的同时,要上报事迹材料。先进党总支的材料要1500字以上,先进党支部的材料1200字以上(同时上报《党支部工作手册》),优秀党员的材料1000字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材料1200字以上。材料要求:事迹突出而详实,避免套话与空话,用A4纸小4号字打印。(材料标题:某同志优秀党员事迹材料、某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某党总支某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用4号字)。

6、其他说明

1)要充分考虑在教学评估中的表现

2)优秀党员的构成面要广泛

3)党委将根据各党总支上报的材料,并参照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与年底表彰的情况,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确定最后的表彰名单。名单确定后再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文书档案,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委员会

                              20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