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规范报销程序的通知
为了提高各单位的工作效率,规范签字、报销程序,经校办、财务处研究,主管财务领导批准。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正常事务规范办理的原则,对财务报销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1、吴保德书记受理签字的时间为每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的工作时间(13:30-17:30)。
2、财务处报销的时间为每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的(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4:30)。报销金额超3000元的(含3000元整)应提前一天预约。
3、通讯费报销采取集中签字、集中报销的方式,各单位由专人将本部门所有需报销的通讯费单据粘贴到一张支出凭单上,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相关领导签字(支出凭单上写明报销人员、金额明细),统一于当月初至15号之间到财务处报销上月通讯费(开学等特殊时间最晚不超过当月25号)。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单张的通讯费报销签字。
4、学校报销签字的流程为:经办人---各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然后经财务处负责人签字---财务分管校领导(吴书记审核)---盛校长“一支笔”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此通知即日起生效,望周知。
财务处
201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