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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考试,须办理缓考手续: 1、 缓考手续必须在考试前办理。 2、 缓考学生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生缓考申请单》一式两份(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各留存一份)。申请单可到辅导员办公室领取或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3、 经辅导员及学院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后(因病缓考的,需附医院证明),报教务处审核。 4、 教务处签署同意意见后留存一份,另一份由学生送至开课学院。 5、缓考课程的考试随补考进行。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生缓考申请单.doc 21b328870469d0233c235025e0633f1a.doc (48.50 KB)